子女抚养与分居
父母在孩子心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处理有关子女抚养问题时父母也应以保障子女最大利益为前提条件来妥善安排。
子女抚养的最佳安排
父母双方应共同承担对子女的抚养责任与义务。您的子女应该生活在没有暴力或虐待的安全的环境中, 父母双方应该就抚养问题为子女做出最好的安排,使其能够健康并快乐的成长。
分居后的子女安排
对于每一个孩子来说,父母出现分居或离婚问题时会对孩子的成长及心理影响很大。视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以及每个家庭的背景不同,子女对该问题出现后的反应都会有所不同。子女很可能会出现情绪低落,同时会造成心灵上的创伤以及受到很大的心理压力。
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请您下载在澳大利亚家庭法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分居与压力”的册子仔细阅读。
作为父母,您们需要支持并鼓励您的子女,与他/她们保持积极良好的关系,并及时地为子女将来的抚养安排作好计划。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来安排:
- 签署子女抚养安排协议;
- 申请“同意令”;或者
- 通过诉讼的方式。
为避免诉讼流程带来的巨大压力与昂贵的费用,我们建议双方可以通过签署子女抚养安排协议或者申请同意令的方式来完成。
以子女最大利益为前提为子女做出最好的安排。我们将会协助您按照您的要求来草拟子女抚养安排协议,或者协助您申请同意令。
子女抚养安排协议
子女抚养安排协议是您和您的前伴侣之间协商并签署的书面协议,主要目的是针对您们子女的抚养问题确认双方之间的安排与责任。
子女抚养安排协议签署后,父母双方都应遵守并执行该安排。在双方均认可并同意的情况下,您和您的前伴侣可以随时针对已签署的协议内容进行更改。由于子女抚养安排协议并没有法律强制性,所以如果您希望您的协议成为可以具有法律上可执行性的文件,那么我们建议您需要申请“同意令”。
同意令
同意令也是双方签订的一种书面形式的协议,但需经由法院的最终批准, 因此该同意令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在申请同意令时,我们必须向法院表明,您和您前伴侣经协商的安排是以您们子女最大利益保障为前提所拟定的协议。
在澳大利亚的家庭法法规中,更着重于子女的最大利益而并非父母的权益,并且还着重强调了父母对于照顾子女的责任与义务。在子女未年满18岁之前,父母双方都应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尽职尽责,并且在设定针对子女的抚养安排上,您与您的前伴侣双方之间都应有共同责任及义务。
所有针对子女的安排,都必须符合是以子女最大利益为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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