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真正的暴力者?

如果您因家庭暴力令(DVO)而面临指控需要上法庭的,我们可以帮助您针对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于指控申请愿意接受该命令并但不认罪,或者帮您辩护以减轻处罚。联系我们告知您的具体情况,我们会针对您的情况为您提供适合的法律帮助。

如果您是真正的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但是却被施暴者向法庭申请家庭暴力令(DVO)对你作出起诉,您该怎么办?如果您认为该家庭暴力令(DVO)被错误实施而您希望对此抗辩,请联系我们寻求有效的法律帮助。

家庭暴力案件通常都会涉及到刑法。如果您违反了针对您实施的家庭暴力令,那么您很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此外,根据所涉及的伤害或虐待的严重程度,警察有权根据《1899 年刑事法典法令》向您提告。请立即联系我们告知您的情况,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我们将为您提供相关的法律建议!

何种情况可构成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经济暴力,精神上的,或者性虐待。这些暴力问题都会干扰并损害您子女的健康。如果您遭到家庭暴力,您可以通过申请家庭暴力令以确保您的安全。

  • 身体虐待  –  威胁或出现实质上的伤害(例如:殴打、皮带抽打、捏掐拍打、踢踹、推搡或推挤他/她人,伤害他/她人的宠物或破坏其财产等情况;
  • 性虐待  –  强迫对方发生的性行为;
  • 情绪上或心理上的虐待 –  发送骚扰短信、跟踪、勒索、阻止他/她人与朋友之间的交往,以及以威胁的方式控制他/她人的行为;
  • 经济暴力  –  威胁或实质上控制他/她人的金钱或财务,或扣留他/她人金钱财务而损害他/她人利益的行为;
  • 威胁性行为  –  以举止或肢体的语言使他/她人感到受到威胁,或者以恐吓威胁为目的的自杀或自残行为;
  • 胁迫性行为  –  恐吓、强迫或操纵他/她人去做,或者要求其说出他们/她们不自愿说出的话或行为;
  • 累积性虐待或“受虐妇女(或男人)综合症”  –  长期遭受身体、情感、性、心理以及经济方面的系统性虐待(即上述所有方面的综合),直到该妇女(即妻子)或男士(即丈夫)无法继续忍受虐待而向施虐者“爆发”的行为。丈夫/妻子即可向警方报警对妻子/丈夫提出申请家庭暴力令(DVO),但妻子/丈夫也可以对丈夫/妻子提出异议。